價格組成=完稅價+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
根據(jù)關稅司2016年3月24日頒布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以及財關稅〔2016〕18號文,在限值以內(nèi)進口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,關稅稅率暫設為0%,進口環(huán)節(jié)增值稅、消費稅取消免征稅額,暫按法定應納稅額的70%征收。
根據(jù)財關稅〔2018〕49號公告,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的單次交易限額為人民幣5000元,個人年度交易限額為人民幣26000元。完稅價格超過5000元單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,且訂單下僅一件商品時,可以自跨境電商零售渠道進口,按照貨物稅率全額征收關稅和進口環(huán)節(jié)增值稅、消費稅,交易額計入年度交易總額,但年度交易總額超過年度交易限值的,應按一般貿(mào)易繳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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